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水务局哈拉更干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一标段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
一、采购方式及项目编号:公开招标、TXZB—PPP1702; 二、采购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水务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项目:哈拉更干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一标段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8日; 六、监督人:青格勒图; 七、中标供应商: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八、成交结果公示有效期:2017年06月06日—2017年06月12日。 九、合同附件 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 2、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7)质疑书一式三份。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